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工程价款中的材料费(包含工程设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应全额按“建筑服务”9%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企业销售货物同时收取的物流费,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全额按13%计缴增值税。
此销售技术服务,按软件产品13%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若非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兼营销售,应分别按13%和6%计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电梯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分别核算电梯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按照3%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企业提供市场服务,取得的返利收入,属于价外费用,应按服务计缴增值税。
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混合销售的,按实际收到的货款计缴增值税。从事软件销售的全额按13%计缴增值税,从事技术开发的全额按6%计缴增值税。
无论双方如何结算,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代驾服务,应按700元确认销售额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应按3%(21元)确认销售额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作为甲公司成本费用。
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贴息,应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单位转让应收账款,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收款凭证作为对方的税前扣除凭证。
货物期货交易在实物交割时,按增值额13%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