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通过证券机构购买了一些股票、基金、理财产品
请问:无形资产评估入资后,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吗?摊销额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题:关联方的借款利息,提供双方都是25%税率,不存在亏损的证据,能否扣除?
问题:企业从银行贷款,并将贷款金额的一部分借给关联方使用并收取利息,那这部分转贷资金所对应的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是否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A公司向B公司借款搞基建,后B公司因政策原因注销(B公司注销前完成了税务清算等事宜),但A欠B的借款及利息尚未归还,B注销前已将利息计算到B注销日,并开具了发票,交给A公司挂了帐。现B的母公司C的投资人D(个人)直接要求将欠款转到该个人投资人另外的投资公司,且无C公司的授权
问题:商业保理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开的资金占用费发票是否可以按照金融机构的利息支出条件做税前扣除呢?
问题:集团财务公司是否属于金融企业?如果集团财务公司属于金融企业,公司(非金融企业)向集团财务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就可以直接税前扣除对吗?
问题:外资公司境外往来是否可以抵消?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抵消时候是否受外管局的限制?境外同一集团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能否以三方协议的形式抵消?
问题:有些无形资产不在账上,现在要卖给另一家公司,账面应该怎么处理呢?发票明细应该开无形资产吗?
请问:我们有个中关村园区重大贡献奖励,可以返税。税费是返到2022年,实际是2021年返2020年的,可以直接计入2022年的补贴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