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销售软件产品赠送软件服务,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和进项税额,软件服务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C销售自行开发或B销售购入软件产品,分别应按13%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销售软件使用权按照“销售有形动产”13%计缴增值税;销售软件著作权、所有权的按“销售无形资产”6%计缴增值税。
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兼营销售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6%和13%税率计缴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按13%计缴增值税。
企业转售电,无论如何账务处理(冲减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应按销售电计缴增值税可开具发票。
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转售电13%计缴增值税。
4S店收取延长保修期费用,应按“修理修配”13%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加工,取得加工费收入,应按13%计缴增值税。
销售有色金属矿石*铅精矿含金,但开票是开黄金*铅精矿含金,内容不真实、不合规,不享受免税政策。
进口冷冻肉类,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