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为做好本市耕地开垦费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
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现将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标准及有关事项通告,本通告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有效至2029年4月30日。
本办法由海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
本通告自2024年6月6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同时废止。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引导股东理性出资,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