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制定了《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10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行部门所属企业产权登记办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非盈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上海市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自2023年5月1日起,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