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2023年11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办法》)。为稳妥推进《资本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我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以下称原制度)进行了修订,于2023年9月5日发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以下称新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解释规定首次施行时均采用未来适用法。
为贯彻执行好2023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23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编制了《韶关市2020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自2023年11月20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经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了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集群),现予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