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本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决定开展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整合统一为“加工贸易账册”管理模式。现就加工贸易账册整合有关事项公告。
本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如后续上级税务部门对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有具体部署,从其规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为正确适用个人破产清算程序,依法、及时办理个人破产清算案件,防止滥用个人破产清算程序,防范破产欺诈行为,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9 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同时废止。
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自2023年5月1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36.89元计算。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证监发〔2011〕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