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们推进新型工业化迈向纵深的关键一年。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有可为。我们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发展和帮扶并举,一体推进创新赋能、数字赋能、服务赋能、人才赋能、生态赋能“五个赋能”,持续擦亮专精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之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可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1. 人员人工费用;2. 直接投入费用;3. 折旧费用;4. 无形资产摊销;5. 设计试验费;6. 其他相关费用。
委托研发费用按照实际支付给受托方费用的80% 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个人研发的费用不可加计扣除。
研发中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试制品销售收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收入,需要冲减当期的研发费用。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且在产品销售年度冲减研发费用。
研发活动本身具有风险性,失败并不意味着无价值。只要研发活动真实发生,并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的各项条件,即使最终研发失败,所产生的费用依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不属于研发活动的7类操作:1. 产品常规升级,2. 直接应用现有科研成果,3. 商品售后技术支持,4. 简单改变现有工艺,5. 市场调研,6. 常规质检,7. 人文社科类研究。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哪些研发活动符合条件?这四种情况属于研发活动的情形: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软件开发。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3年新增了7月预缴申报窗口,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有三种选择,分别是: 7 月预缴,10 月预缴,年度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