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因提前付款收到的现金折扣需要缴纳个税吗?如果收到的不是现金,收到的是企业外购的手机或者ipad之类的处理是一样的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1.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此,个人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的折扣,无论是现金或实物(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