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没有新的年终奖个税计算的政策?年终奖个税该怎么执行?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据此,若原政策平移,个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年终奖 ,按(国税发[2005]9号) 规定的方法,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