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开立证券账户并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由此产生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产生收益分为三种情况:
(一)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收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1.贷款服务。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据此,若购买的私募基金产生的是保本的分红收益则需要缴纳增值税,若为非保本的分红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持有至到期的收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据此:如果属于非保本的私募基金产品,持有至到期产生的收益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三)未到期转让产生的收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4.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管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据此,私募基金产品未到期转让产生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