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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自有资金购买自己的资管产品或非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赎回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管理人自有资金购买自己的资管产品,赎回时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管理人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赎回要缴纳增值税吗?目前有因为这部分被稽查的案例吗?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自202611日至202712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4.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契约制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据此,银行理财产品属于资产管理产品,如果上述两种情况均为到期赎回(基金份额不再存续),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缴纳增值税。非到期赎回,目前存在一定的争议,需跟税务做好沟通。另外,此处应关注协议中有关保本条款的约定,如存在则易被认定为利息性质收入而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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