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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次性摊销?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2018年的购进固定资产,会计是上是否可以做帐一次性折旧入成本,有人说汇算清缴调表就行,会计上不用一次性入成本。第二,如果会计做帐时可以一次性折旧成本,2018年期间已经购进的设备,已计提了几个月的折旧,现在能否在2019年度把2018年度购买的固定资产,再一次性摊销折旧成本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  

三、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四、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据此,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若会计按规定计提折旧,需调表不调账。2018年购进固定资产,汇缴结束前(2019.5.31)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扣除, 选择确认后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会计可与税法一致,会计不计提折旧,税法一次性税前扣除,不涉及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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