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借款开具的利息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哈?
答:《增值税法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及其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服务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暂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企业间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