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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申报所得税时没有调整项,但存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如何处理?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公司有一笔持有的私募基金投资,所以会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年度是盈利的,汇算清缴会做调减处理,但是季度申报所得税没有调整项,所以我们做了暂估处理,没有预缴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正常这种季报时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据此,若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表中不设置纳税调整项,按照允许的口径,可先按会计利润总额预缴,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私募基金投可以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12月31日)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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