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合伙人需要就转让协议交印花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据此,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人份额为财产份额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征收范围,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