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年4月1日实施!

一. 企业分类与定义
| 维度 | 旧版 | 新版 |
|---|---|---|
| 基础力量 |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新增“科技”前缀) | |
| 中坚力量 | ||
| 核心力量 |
二. 认定标准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条件 | 旧版 | 新版 |
|---|---|---|
| 营收门槛 | 1500万元以上或融资2000万元以上 | |
| 研发费用 | 近两年均≥100万元且占比≥3% | |
| 知识产权 | 需1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或豁免) | |
| 市场占有率 | 需国内/国际细分市场靠前且有知名度 |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条件 | 旧版 | 新版 |
|---|---|---|
| 营收门槛 | 5000万元以上 | |
| 研发费用 | 近两年合计≥1200万元且均≥3% | |
| 知识产权 | 4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 | |
| 市场占有率 | 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 |
四、 动态管理强化
本次修订新增内容如下:
·主动发现机制:依托产业链、知识产权等相关数据,定向邀请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九条)。五、 其他关键差异
审核机制:新版明确要求采用 “双随机” 方式抽取产业领域与财务领域专家参与审核,旧版则仅规定开展实地抽查工作。
豁免条款:新版新增相关规定,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的企业,可豁免知识产权相关指标要求。
六、总结
新版认定办法:大幅提升认定准入门槛(涉及营收、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核心维度),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车相关条件;强化动态监管力度,覆盖信息更新、评价结果挂钩等关键环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整合纳入培育梯度体系,整体工作导向由 “重培育数量” 转变为 “重质量提升”。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