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微企业取得上级工会全额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
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第一条(一)规定,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 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第二条(一)规定,政府补助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 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依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收到工会经费返还,无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