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收到水稻种植保险的赔偿款,需要缴纳什么税,税法依据是什么?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二)
3. 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