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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以商票支付但无法兑现,转而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和债务清算协议,企业取得的抵房指标收入如何计税,若房子售出需按什么收入交哪些税?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地产商付的商票,没钱兑现,与我们签了房屋认购合同,债务清算协议,请问这个抵房指标,房子如果卖出去,我们需要按什么收入交哪些税?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据此,企业取得地产商抵房指标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地产商按“销售不动产”计缴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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