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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时已交付并开票,但客户实际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并要求贴息,这个贴息是否需要开具发票,以及是否属于现金折扣?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销售商品,已经交付并开票,合同约定支付承兑汇票,客户现在付款是电汇,要我们贴息3.5%,请问这个需要开票吗?属于现金折扣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贴息,应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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