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合法权益。企业一定要遵循“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 三大核心,以免被税务稽查出问题。
有关研发活动立项的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立项报告:一定要突现出明确的研发目标,创新点,技术难点等情况,且必须保证研发项目与主营业务相关,资料完整。否则有可能导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被驳回。
立项决议:立项需经企业内部有权部门(如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应明确项目名称、负责部门、目标。
立项时间:立项时间应早于研发活动实际开展时间,避免“先实施后立项”导致费用归集不合规。
立项报告:包含项目名称、背景、目标、技术方案、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需明确创新性及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
项目名称:应体现核心技术与创新点,营业务的关联性。
与主营业务的关联性:研发项目应紧密围绕主营业务,解决技术瓶颈或提升核心竞争力,避免与主营业务脱节的项目立项。资料留存与一致性:立项报告、决议文件、研发计划书等资料需完整留存,且与研发支出辅助账、纳税申报表数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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