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向某法人企业转让其持有北京一合伙企业份额,请问此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明确了,“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 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据此,个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股权,不征收印花税。转让法人股权,应计缴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