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现在因母公司未及时还款,我公司被罚款400万元,请问该部分款项能否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版)》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据此,企业提供担保,若取得的收入计入所得额,发生的罚款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否则,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