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与澳门企业开展业务,对方没有发票,取什么凭证, 有什么文件?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可取得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