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记账错误导致未分配利润虚增300多万并已经做了股东分红,现在发现了这个问题,那需要让股东把已经分红的款退回来吗,如果退回来,已经缴纳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
据此,纳税人多缴纳税款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