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是做保险代理的,我们公司想和4S店合作,然后4S店给我们介绍客户,我们付4S店佣金,这样是不是只要4S店开发票给我就没问题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据此,企业支付4S店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