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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发放的节日慰问和优秀奖励是否应计入工资所得缴纳个税?
【摘要】: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工会发的节日慰问是否需要纳入工资所得计个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二)规定,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据此,企业从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节日慰问以及少数人优秀奖励,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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