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企业用政府拨款筹建养老院,购买材料涉及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企业用政府拨款筹建养老院,购买材料涉及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

企业取得一笔政府拨款1500万,用于筹建养老院,属于不征税收入,养老院建好了公司要移交给民政局管理,收取民政局让渡资产的费用,养老院本身是免税的,那么企业用这1500万购买材料涉及的进项税,是否要转出?


【政策解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二)规定,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 …免征增值税项目、… …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专家解答】

​​​​​​​无论资金来源,用于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其进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