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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一款产品价格不同,成交方式只填写一款产品的价格是否可以?
【摘要】:出口货物既有离岸价格又有到岸价格,应如实申报。

【问题】

公司同一款产品,FOB售价与CIF售价不同,但在CIF成交方式下,发票或单据上全部填写了FOB价格,这样做是否存在问题?应如何正确填写价格信息?


【政策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正常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和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4号)第十一条规定,海关应当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完税价格、原产地、适用的税率和汇率计征税款。


【专家解答】

出口货物既有离岸价格又有到岸价格,应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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