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育津贴发下来,低于员工的工资,公司补差额,这个差额部分需要征缴个税吗?
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一)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据此,单位补发员工生育工资差额,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