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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代理合作业务,是根据合同金额确认收入还是实际收款金额?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

一家游戏公司,有国外的代理方,上个月收到法国代理公司打了1800美元的款项,但是合同金额是2000美元,法国代理说差额200美元是对方代扣代缴的税额,那应该怎么确认收入,是按2000美元确认收入还是1800美元确认收入?如何做帐?



【政策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专家解答】

企业应按2000确认收入,对方代扣代缴的税款,应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800

    :应交税费——境外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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