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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履行合同产生的人员工资,是否可以计入履约成本?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

做线上项目的人员工资,是否可以进履约成本,项目完成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做是否可以?



【政策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专家解答】

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直接人工费,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后,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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