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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医疗设备,需要视同销售吗?
【摘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计提销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问题】

公司通过基金会给医院捐赠了一批医疗设备,属于公益性捐赠的范畴。这个公益性捐赠的行为,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吗?是否需要缴纳销项税,并做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政策解析】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家解答】

企业捐赠医疗设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计提销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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