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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免费住宿需要代扣个税吗?
【摘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题:A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为某大学教授,实际参与A公司的带队研发,取得的报酬通过与A公司签订了劳务报酬协议的方式,A公司为自然人股东提供免费住宿,这部分租赁支出,是否应视同自然人股东取得的劳务报酬代扣个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据此,单位为个人提供免费住宿,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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