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2015年有一笔亏损,按照正常企业今年已经过期。2021年企业取得了高新资质,这笔亏损是否可以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弥补亏损呢?
答:《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据此,2021年企业取得了高新资质,其2016年至2020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5年以前亏损,不予结转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