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居民企业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免税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版)规定,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规定,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依据上述规定,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此,居民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