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去年确认了一笔境外收入,今年收到境外所得税的缴税单,这笔境外扣缴的所得税在汇算清缴时算作什么时候抵免呢?
答:《企业所得税法(2018 年版)》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的下列所 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据此,取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实际缴纳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