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值税专票已经开出去一年以上了,但是客户还没有抵扣,我们还能开红字发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据此,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0日内未认证或确认,不属于开具红字发票范围,不予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