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售后回租业务需要对开发票吗?
售后回租业务需要对开发票吗?
【摘要】:融资性,不征收增值税;

问题:企业的固定资产做了售后回租,需要对开发票吗?如果不对开销售方是不是需要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不征收增值税;出租方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非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按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出租方按“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