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家学校因为有些学生没有学籍,不能参加统一考试取得国家毕业证,只能取得学校毕业证。那么收的学费可以免增值税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八)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1.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
据此,学校颁发国家未承认的学历证书,取得的收入,应按“教育服务”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