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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应在什么时候转一般纳税人?
【摘要】: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

问题: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收入超亿,供应商给公司开的专票,这月税务局说能转一般纳税人,本月在填申报表的时候是否可以按小规模申报?下月再转一般纳税人可以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八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第九条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据此,小规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当月或次月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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