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非组织的附加税和所得税分别计入哪个科目呢?
答:《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2004]7号)规定,
2206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有关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如果发生了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发生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401其他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据此,民非组织的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计入“其他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