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移交挡沙坝,属于视同销售吗?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二)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将挡沙坝无偿移交村委会若用于公益事业,不征收增值税,但应视同转让财产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