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土地被地方政府以收储形式收回,公司涉及哪些税费?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三十七)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二)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土地被地方政府以收储形式收回,取得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其净收益应计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