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签定增资协议,投资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印花税法》规定,营业账簿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依据上述规定,签定增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按账簿增资额计缴印花税,投资方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