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合伙人退伙涉及个税吗?
合伙人退伙涉及个税吗?
【摘要】:货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财产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涉及交个税吗?


答:《个人所得税若干征税业务指引[2010年]》(穗地税函[2010]141号)第四条二款规定,对合伙企业投资者退伙时分得的财产份额,比照前款规定计征“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投资者留存收益中所分配金额。


据此,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取得的货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财产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