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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应该如何缴纳个税?
【摘要】:计缴个人所得税;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先分后税。

问题:上市公司,股东是个人和合伙企业,如果发生股权转让,限售股和流通股,个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分别怎么缴纳个税?


答:《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包括……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个人股东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先分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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