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摘要】: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商务部令2024年第1号          2024-3-22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附件: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