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外籍人员在中国有住房补贴与子女教育经费,可以享受个税扣除的政策吗?住房补贴限额有标准吗?子女教育经费对年龄有限制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54号)规定,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据此,对外籍个人报销的合理数额内的住房补贴和子女教育费补贴,提供有效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免征个人所得税。